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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H/T 3011.18-2006

民用航空器维修地面安全 第18部分: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

Maintenance for civil aircraft-Ground safety Part 18:Prevantion and handling for wind disaster for civil aircraft

适用范围:MH/T 3011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(以下简称航空器)风害的预防、保护和处置原则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大风天气下的风害防护。

发布日期: 2006-12-08

实施日期: 2007-04-01

中标分类号: V55 - 航空、航天 - 航空器维护与管理

ICS分类号: 49.100 -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-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

标准组织: MH -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

全文来源: WF

中文关键词: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 地面安全 风害防护

语种: 汉语

页数: 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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